@特种作业人员:你所持证件虽在有效期限,但有可能已失效
近期,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持证超10年的特种作业人员,因未按时参加复审考试且未申请延长复审,导致证书失效,继而产生无证上岗情况。
因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新老政策调整影响,特就2016—2019年期间,在绍复审换证且当时持证已超10年的特种人员复审事宜明确如下:
1. 2016—2019年期间在绍兴市参加复审换证,且当时持证已超10年的特种作业人员(对应初领日期在2004—2007年以前,具体见表1),请自查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标注的有效期限、应复审日期。如所持证件仍在标注的有效期限内、但已超出应复审日期尚未参加复审的,可就近咨询文末所列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复审培训和考试,申领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上述情况人员经复审培训后,可按规定在复审考试前提供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安全从业证明),申请延长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间。经审核通过的,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一次;审核不通过的,仍须3年复审一次。
3.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上述情况人员在复审考试通过前,须暂缓参与特种作业,防止出现无证上岗作业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六条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特种作业人员要时刻关注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限、应复审日期,按时参加复审培训和考试,避免证件过期或失效。如因疫情防控导致当地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暂停的,须在应复审日期前报名参加复审培训,登记成功后可相应延长复审时间,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及时参加复审培训考核。
来源 :保障中心